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后评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隶属于冠星纺织集团总公司,占地面积34676平方米,投资总额10000万元。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染纱、染色布、印花布、针织服装生产线。厂址位于冠县武训大道以东,振兴路以北,厂区目前拥有3000t/a染纱项目、2000t/a针织布染整项目、6000万码/a梭织布染整项目。其中6000万码/a梭织布染整项目来源于宏润(冠县)印染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码蜡印布项目。宏润(冠县)印染有限公司是2006年从聊城市搬迁至冠县,搬迁时利用原冠县针织厂的场地建设,并收购冠县针织厂的染纱、针织布染色、成品制衣项目一并运行管理,冠县针织厂的染纱、针织布染色、成品制衣项目于1990年左右建成,建设时间较早,均无环评手续,仅在宏润(冠县)印染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码蜡印布项目环评中作为现有项目简单介绍。
年产6000万码蜡印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聊城市环保局于2006年11月8日批复(聊环审[2006]9号文),批复建设内容为:蜡印布生产车间、化蜡车间、燃煤导热油炉,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批复主要工艺流程是坯布经前处理(翻打印、烧毛、退浆、煮炼、漂白、丝光、前定型)、蜡染印花(蜡印、染色、洗蜡、退蜡、拉幅、印花、皂洗)、后整理(后定型、轧光、验布定等)出成品坯布。该项目于2008年3月2日取得聊城市环保局验收批复(聊环验[2008]12号)。
由于宏润(冠县)印染有限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导致破产,2010年4月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宏润(冠县)印染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码蜡印布项目,收购后项目长期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8月开始整改,保留前后处理工艺,拆除蜡印、洗蜡、脱蜡等蜡印相关工序,并拆除燃煤导热油炉,增加印染工艺废气治理措施,建设中水回用系统,供热改为由冠县恒润热电有限公司管网提供。为此,年产6000万码蜡印布项目现保留工艺流程和厂区原有染纱、针织布染色、成品制衣项目共同开展后评价。
项目名称: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后评价项目
建设规模:3000吨/年漂白/染色纱线、2000吨/年漂白/染色/印花针织布、6000万码漂白/染色/印花梭织布
建设地点:冠县武训大道以东,振兴路以北
工作班制:劳动定员共300人,其中染纱车间90人,成品衣车间80人,针织布车间40人,梭织布车间90人,采用两班制,年运营330天(7920h)
占地面积:34676m2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及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刮毛、烧毛过程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通过袋式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定型、焙烘废气主要成分包括染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和燃料燃烧废气,经板式工业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P6)排放。印花废气主要成分是染料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是NH3、H2S等恶臭物质。两种废气分别经过洗涤+UV光解处理后通过2根17m高排气筒(P7、P8)排放。
根据本次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报告,项目烧毛机、定型机、焙烘机废气中颗粒物、SO2及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要求;烘干、定型、印花废气中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环保设施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环保设施废水和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进入厂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目前污水站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部分排入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根据废水监测结果和在线监测数据,项目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及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要求。
项目各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水池、危废暂存场所、仓库等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染料内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污泥、废感光胶、UV光解废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产生的次品纱线、次品针织布、次品梭织布、烧毛机滤袋产的废绒毛、废外包装袋、纸箱等外卖处置,废包装桶、中水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反渗透膜等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
4、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现有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在落实有效的环境整改措施前提下,项目继续生产运行可行,具备备案条件。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冠县武训大道以东,振兴路以北
联系人:贾保生 联系电话:0635-5281017
五、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区域。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067
邮箱:hmn2103@126.com 邮编:250100
六、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将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附近村庄进行关于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告发布单位:冠县冠星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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